首页>>法院公告>>裁判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裁判文书

时间:2025-11-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李成贵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醉潮烟酒店与被告李成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939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李成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瑶海区醉潮烟酒店货款4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4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9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最高不超过6%)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瑶海区醉潮烟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3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被告李成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