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高士礼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安路市政设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新干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高士礼、高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2047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