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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岳蓓蕾(公民身份号码340123********5462)
本院受理原告柳勇诉被告岳蓓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692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岳蓓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柳勇借款本金200000元,并自2025年9月17日起:以2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3.0%顺延计算逾期还款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