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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时间:2026-01-30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六安志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王顺、刘海微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晴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被告六安志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王顺、刘海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8261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六安志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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