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亚、合肥市包河区锐目视力保健服务部
原告曹平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5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