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公告>>裁判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裁判文书

时间:2026-05-30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徐玲玲

本院对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徐玲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742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徐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借款本金403196.82元及利息、罚息等36522.62元;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对被告徐玲玲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天鹅湖路1号(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北旅城市商业广场西区10#住宅楼2306室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徐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律师费6000元。案件受理费7986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徐玲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