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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法院公告

时间:2025-06-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公告】

2025年6月4日 7版

黄久龙:

本院受理原告卢涛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如下:1.判决被告支付车辆租金28283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孙秀范:

本院受理周景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黄文成:

本院受理刘海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蒲永刚: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汪书红车床加工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蒲永刚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振楠:

本院受理原告董小平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张振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赖大亮: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5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彭辉权:

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3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正富: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亿华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普平: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凯豪冲床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3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立忠:

本院受理原告付光渺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5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蔡祥明:

本院受理原告李传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王术忠:

本院受理李洪泽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倪永锋:

本院受理陈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温传龙:

本院受理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焕彩油漆辅料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榆树市倾倾禾米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春梅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陈佰玉:

本院受理吴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张令权:

本院受理高力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郭洪海:

本院受理李百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倪志华:

本院受理许世元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靳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齐永刚、李小丫: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罗德明:

本院受理原告莫宣容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0623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王志强:

本院受理涂可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0623民初192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7月4日10时至2025年7月5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杰生(共有人张可)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迎宾大道西侧汇林凤凰苑四期30号楼4单元404号房产。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宋长久:

本院受理原告徐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195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7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南通一生奋豆食品有限公司、张明春、何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宏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王西旬;李浩缘: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武诉被告王西旬等买卖合同,原告冯华兵诉被告李浩缘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均已审结,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3号、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曹娟:

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万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仲案字第44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3)桂仲案字第444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郑广山:

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万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仲案字第44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3)桂仲案字第441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杨淑云:

本院受理(2025)吉0182民初113号吕延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解除原告吕延涛与被告杨淑云于2024年4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被告杨淑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吕延涛房屋租金8300元、押金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杨淑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内蒙古中力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能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闫嘉文与原被执行人内蒙古中力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能建设备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闫嘉文向本院申请追加中能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特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耐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2024)内0622执1658号案件被执行人执行异议审查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2025)内0622执异4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7日10时至2025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许昌嘉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许昌市文峰路以西、宏腾路以南恒大悦府10幢东起2单元1层101室房产。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6。资产处置法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杨骐菘、田彬辰、贵州福泉市骏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李燕:

本院受理余有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李果:

本院受理陈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孙彦飞、刘红红: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玄立丰、张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刘涛(身份证号码:22012119******6234):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李军、李玉祥: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李跃光:

本院受理原告廖品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公讯:

本院受理原告朱玉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36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叶绮娴:

本会依法受理肇庆旭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委托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2025)佛仲字第027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7月30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陈开朗:

本院受理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李虎:

本院受理冯唐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1124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一、限被告李虎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冯唐周支付下欠的劳务报酬7600元;二、驳回原告冯唐周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王雅雪:

本院受理原告魏余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学文:

本院受理(2025)川1011民初2956号李新军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7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刘园园:

本院受理王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22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宝鸡市旺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宝鸡市旺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303民初4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