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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露:
本院受理朱进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周彬:
本院受理朱旭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徐杰:
本院受理周宣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庆山:
本院受理李正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4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葛红华:
本院受理潘洪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吴长江:
本院受理孙琴琪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4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祝海:
本院受理原告吕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4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举波:
本院受理原告杨老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682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穴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王晓东:
本院受理任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682民初371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穴坊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李光彬、刘楠:
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何喜群:
本院受理原告胡洪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谢盛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及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严小梅:
本院受理原告罗秀军诉被告严小梅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玉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唐毅: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唐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玉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陆龙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和勇诉被告陆龙平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玉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唐广英、袁星怡、袁星阳: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广英、袁星怡、袁星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4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0日15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瑜杨:
本院受理原告何雨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10月22日15时在本院珠藏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毛国忠: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36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董宝山、朱建业、赖耀祖、辜京英:
本院受理陈仕荣与瓮安县交通运输局、福建省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宝山、朱建业、赖耀祖、辜京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阜阳市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岳贝贝、吴东波:
本院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诉被告阜阳市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岳贝贝、吴东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438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钟磊、许成凤、阜阳市万顺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诉被告钟磊、许成凤、阜阳市万顺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14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强、王秀娟、安徽鑫强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诉被告张强、王秀娟、安徽鑫强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1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成、白丁丁:
本院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诉被告陈成、白丁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29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于振:
本院对原告阜阳市颍州区马寨乡和美软包厂与于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9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定制款4700元及利息550.49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抚州市东乡区美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安徽细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抚州市东乡区美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87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翔阔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张纪超:
本院对原告刘其军与安徽翔阔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张纪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4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保证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亚军、黄海军、王玉虎:
本院受理原告李洪林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04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三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游妮:
本院对原告周晓红与游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3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3369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戴超凡: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海亮阜合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戴超凡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0787号,原告阜阳海亮阜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划扣款15258.22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扣划之日计算至垫付款全部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守威:
本院对原告于浩宇与王守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7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亚飞:
本院受理原告苗运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9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三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马西亮:
我院受理原告汝静与被告马西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92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魏浩军: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通亿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魏浩军、葛光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73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见平、陈孝影:
本院受理王冰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088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钱文胜:
本院对原告常振彪与被告钱文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4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38000元及利息3115元,本案的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中良:
本院受理原告耿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453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简转普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马家利:
本院受理原告唐常校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4604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保全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亳州市仪氏食品有限公司、李晨曦: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攀食品铺、魏攀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059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15时20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林剑:
本院受理原告中投诚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22民初11499号,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1日15时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原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朱风: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传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22民初11699号,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原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赵薇(320324199******024):
本院受理原告王渝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荐梅芳:
本院受理原告刘振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徐海强:
本院受理原告刘汉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425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方存元(公民身份证号码342422********7292):
本院受理原告陶忠云诉被告方存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905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方存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陶忠云借款本金227005.28元及逾期还款利息81199.48元(前述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12月26日;之后利息继续以227005.28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12%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方存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陶忠云款项592994.72元,并支付保全担保费用400元;前述暂合计901599.48元。三、驳回原告陶忠云其他诉请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王茂春:
本院受理原告杜雅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徐培山、张宁、宿树菊、杨国梅、路璐、韩树隆、李秀冬、黄屹峰、许璐、陈文文、山东天工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股东: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创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培山、张宁、宿树菊、杨国梅、路璐、韩树隆、李秀冬、黄屹峰、许璐陈文文与第三人山东天工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91民初13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原告安徽创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安徽创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主文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开津、孙润华、赵强强、何丁丁、安徽炯圭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龙脉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开津、孙润华、赵强强、何丁丁、第三人安徽炯圭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91民初144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李开津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400万元范围内对(2023)皖01民终10033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第三人安徽炯圭商贸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北京龙脉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被告孙润华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100万元范围内对(2023)皖01民终10033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第三人安徽炯圭商贸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北京龙脉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北京龙脉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健:
本院受理原告管理军与被告王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管理军租金14400元、物业费2977元、违约金270元,合计17647元;二、驳回原告管理军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何召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润文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召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高玉强、安徽省蒙城县公路货运有限公司、万秀光:
本院受理安徽金星物流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一、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货物损失76397.68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76397.6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董振:
本院受理的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董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董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135518.46元及滞纳金(以135518.46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董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三、如果被告董振不能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就皖A2PJ11号奔驰轿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E43X8EB5ML132705)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董振继续清偿;四、驳回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22元、公告费410元,均由被告董振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8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岩:
本院受理的原告杜雪波与被告李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李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杜雪波运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公告费410元,均由被告李岩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8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哲:
本院受理的原告费春峰与被告王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费春峰借款本金109740元及利息(以10974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7月21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费春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94元,由原告费春峰负担220元,被告王哲负担2474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王哲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8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鸿志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恒丰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义今裕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鸿志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盛世皓腾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中建恒丰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合肥鸿志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义今裕包装有限公司票据款项10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四川盛世皓腾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中建恒丰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合肥鸿志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应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合肥鸿志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3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兵、董朝云:
本院受理原告彭杰与被告杨兵、董朝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相关材料。原告诉请为: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杨兵、董朝云返还原告彭杰借款本金300000元;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杨兵、董朝云支付原告彭杰借款期间利息、延期本金违约金及延期利息违约金52925元;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杨兵、董朝云支付原告彭杰支出的律师费11000元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四、请求依法判决原告彭杰就上述全部款项对被告杨兵、董朝云所抵押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西侧华苑四期(北区)W2-5#楼5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20518号)实现抵押权,并依法享有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五、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周国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比格尼斯公司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周国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比格尼斯公司有限公司货款330万元及违约金(以33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周国飞对被告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徽比格尼斯公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646元,由被告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负担18823元,被告周国飞负担18823元;公告费410元,由被告杭州惠飞公司有限公司负担205元,被告周国飞负担205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2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光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兴龙诉朱光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691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仓亚军、刘良群:
本院受理的原告平莉与被告仓亚军、刘良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0111民初2875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运超:
本院受理原告张勇与被告张运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6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恒:
本院受理原告赵春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128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HUYNH DIEM TRINH:
本院受理原告杨海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234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亳州市仪氏食品有限公司、李敬:
本院受理原告张庆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679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5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付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张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7719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1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辰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先启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337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汝宾:
本院受理原告张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7345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秦鹏松:
本院受理原告杨若男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4763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2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郭斌(又名郭松)、陶其红、郭健、郭金玉:
申请执行人袁由权与被执行人郭斌(又名郭松)、陶其红、郭健、郭金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5)皖0103执恢469号,案外人郭良品要求本院终止对被执行人郭金玉名下位于合肥市铜陵路326号精密厂住宅202室(产权证号:合东006337)房产的拍卖等执行措施。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因你们下落不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外人郭良品提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书面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异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运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滨湖品阁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徐晓宝:
本院受理原告张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阮秀娟、合肥博众联合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顾贝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选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金鑫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选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787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郑兴勇:
本院受理原告江立万诉被告郑兴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073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目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程亚东:
本院受理原告郝金国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881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原告郝金国诉请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房屋租金10000元,物业费2794元及利息(利息以12794元为基数,按照LPR标准,自2025年5月9日计算至款清日止);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维修费用5000元;3、判令被告腾退六安市裕安区香樟公寓15栋2503号房屋并注销其注册在上述房屋处的六安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伯乐公司”)或变更公司注册地;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30分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裁判,联系电话:0564-3212031。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孙东伟: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六安第二分公司诉你与第三人安徽学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双龙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776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原告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六安第二分公司诉请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梯维修费用1356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3567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款项结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5年11月4日14时40分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裁判。联系电话:0564-3212031。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鲍丙伟、魏先俊:
本院受理原告王亚美与被告鲍丙伟、魏先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503民初6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成肖:
本院在执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成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5年8月25日依法委托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成肖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大禹家园(二区)3号楼1单元3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70889号】房产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平均总价为:469053元);3.(2025)皖0303执14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线下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陶荣利:
本院在执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陶荣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5年8月25日依法委托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陶荣利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国购广场(二期)1号楼1单元14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2498号】房产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平均总价为:443957元);3.(2025)皖0303执14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线下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王锦轩: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翔之鸿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锦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王锦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翔之鸿食品有限公司货款19120元及利息(以19120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翔之鸿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4元,由原告合肥翔之鸿食品有限公司负担5元,被告王锦轩负担279元;公告费410元,由被告王锦轩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2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生清、张慧:
本院受理的合肥谦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生清、张慧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彭伟:
本院受理原告董继平与被告彭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5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印沛:
本院受理原告袁德林与被告印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142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印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袁德林借款本金2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8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6日起按年利率14.8%继续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需扣除已支付的1000元利息);二、驳回原告袁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6元,由被告印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陶生、李乃秀:
本院受理原告孙二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朱红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传磊果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朱红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何文娟、方宏法: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应生与被告何文娟、方宏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715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时祎通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皖强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时祎通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69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贤双与被告李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59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家举:
本院受理的原告黟县勤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家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29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储小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腾阔通讯设备经营部与被告储小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58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