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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见、安徽亳芜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伟、宋杰、王凯、庞浩楠、胡侠、秦高飞、邓建岭、李彪、徐金彪、张虎、张万能、张建、杨井强、钱树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925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5分在安徽省亳州市十九里镇十九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士界:
本院受理原告孟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9491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4日10时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十八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梦茹、王保海:
本院受理原告靳皖杰、靳传友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05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4日10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刘海:
本院受理原告吕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921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简转普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2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刘海:
本院受理原告杨俊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951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简转普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洪绍顺、祝宝华、洪祖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良成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4596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原告诉请为:一、被告偿还预交合伙现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1年12月1日起按月息1%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时止);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彭志武、刘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鹏云与被告彭志武、刘涛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92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叶子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玉红与被告叶子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84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雪: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省播着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雪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279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秦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国昂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秦飞定金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66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绕禹:
本院受理的原告祝光红与被告绕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633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祥文、许品德: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绪柱与被告朱祥文、许品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62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岳巧莉:
本院受理的原告祝鹏与被告岳巧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31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军、安徽房多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越与被告彭军、安徽房多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861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金抖、李登应、蒋业荣、张业芳、正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安环月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曹春来、张海燕: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3845号,原告合肥市包河区滨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何金抖、李登应、蒋业荣、张业芳、正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安环月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曹春来、张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帆、彭丽萍:
本院受理原告韩洋洋诉被告杨帆、彭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1125民初第2077号民事判决书及其判后答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林玉鑫: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睿智灵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1民初4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9月20日10时至2025年9月2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泓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西侧人民路南侧盈辉家园7号楼205号房产。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杜建勇:
本院受理喻沙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福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段建:
本院受理刘梦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3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福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陈鑫:
本院受理朱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周寿华:
本院受理李兰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鸿: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宝祥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34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须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30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吴池珊:
本院受理原告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1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4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梁吉:
本院受理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猴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杜秀琴、宋锡梅:
本院受理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宋贵林、杜秀琴金融借款合同诉纠纷一案,因被告宋贵林死亡,本院依职权追加其法定继承人宋锡梅、宋锡艳、宋锡波作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潘朝武:
本院受理原告杜伦秀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2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珠藏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通过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5年8月20日发布的当事人黄永祥、皮明惠的公告中,“(2025)黔2725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应为“(2025)黔2725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2025)黔2725民初537号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安徽润源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平诉你与阜阳润源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1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程凯、王建叶、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院受理原告徐航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65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东飞:
本院受理原告吴宁与被告王东飞、第三人安徽省阜阳市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561号,原告吴宁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王东飞向原告支付340428.13元及利息(以314667.13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按照15倍LPR计算至款项还清时止;以25761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1.5倍LPR计算至款项还清时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许林:
我院受理原告阜阳市立通汽配经销部与被告许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84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璟美装饰有限公司、万敏:
本院受理原告李俊孝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7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巩季国、安徽叁伍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路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9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逸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艺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333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朝刚:
我院受理原告周雷雷与被告刘朝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06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方学礼、阜阳市天瑞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白梨与方学礼、阜阳市天瑞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9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款1763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敏、管士涛、安徽嘉丰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 1202民初847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敏、管士涛、安徽嘉丰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玉芳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及判后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梦强:
本院对原告刘加辉与被告李梦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李梦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加辉借款本金28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42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李梦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明强:
本院受理原告张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78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明明、杨春彩: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比耐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明明、杨春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明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比耐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888元及违约金288.8元;二、被告杨春彩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比耐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8786元、违约金2878.6元;三、被告杨明明、杨春彩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比耐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6.03元,由被告杨明明、杨春彩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双凤:
本院受理原告洪和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908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双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洪和礼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及判后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苏州宇亮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南照瑞腾建材有限公司被告与焦文伍、苏州宇亮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7384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抗抗:
本院受理原告孙井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87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姚小波:
本院受理原告尹培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87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李彪:
本院受理原告侯作武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336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陈硕:
本院受理原告庄光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61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夏棋、高小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诉被告夏棋、高小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9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夏棋、高小燕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借款本金172770.20元、利息24235.36元、罚息17666.77元,利息复利4395.97元【上述罚息、利息复利暂计算至2025年8月5日,之后罚息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5年以上(期限)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再上浮50%的标准顺延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之后利息复利以未清偿利息为基数,按罚息利率标准顺延计算至利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夏棋、高小燕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案件律师费2000元。三、若被告夏棋、高小燕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有权以被告夏棋、高小燕抵押的位于安徽省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3区A-1C5-10室【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皖(2017)肥西不动产证明第0016725号;他项权利证号:2017035960】房产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院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6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夏棋、高小燕共同负担。限你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丁雪莹,邵腾之:
本院已受理原告合肥橡慕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前调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以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卫书爽、汪盟:
原告张成成与被告卫书爽、汪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卫书爽、汪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张成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17363.25元;二、驳回张成成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曙贵:
本院受理原告裴章菊与被告汪曙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汪曙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裴章菊借款本金192762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裴章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54元,由被告汪曙贵负担;公告费460元,由被告汪曙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潘天天、五河尚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庞瑞明与被告潘天天、五河尚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明洞、李传鹏:
原告庞家胜与被告张明洞、李传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张明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庞家胜车辆维修费37800元;二、李传鹏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张明洞所负债务中的2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庞家胜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93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猛:
本院受理原告吴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268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本案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朱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娟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朱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慕荣:
本院受理原告杨海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0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李慕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海鸥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14.6%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李慕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海鸥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如被告李慕荣未按照本判决第一、二项履行所负债务,原告杨海鸥有权对被告李慕荣名下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新港工业园青龙潭路与云谷路交口滨河小区B1幢S3-808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0)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27731号】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8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李慕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殷阿仙、诸剑梅:
本院受理原告龙青菊诉你们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3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殷阿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龙青菊各项损失合计3702元;二、驳回原告龙青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殷阿仙负担109元,原告龙青菊负担19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殷阿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
我院于2024年9月9日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刊登的:原告邱浩伟与马虎、卢慧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将原公告内容中的被告名字:“卢慧玲”更正为:“卢惠玲”,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
原告合肥市瑶海区车记南北水果商行与被告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4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崔法强:
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与崔法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程美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禹会支行与被告邢琪、程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303民初34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何浩武:
本院受理原告王德帮与被告葛军磊、杜志远、何浩武、李天龙、高飞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34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滨西监区第四十三监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巨金贸易有限公司、胡子珺、尹星、胡传刚、王纪平:
本院受理原告丽水市语檀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蚌埠巨金贸易有限公司、胡子珺、尹星、袁兴华、袁贤英、胡传刚、王纪平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150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神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陈敬荣:
本院受理原告丽水市语檀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神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陈敬荣、胡学斌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14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朱树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朱树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45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焦成成: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被告焦成成信用卡纠纷,已作出(2025)皖0181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倪飞:
本院受理原告何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皖0181民初8319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陈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红生诉陈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910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昱铭、华澜天(吉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李鸿晶、张奇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坤、合肥景谦外贸服务有限公司、结荆诉胡昱铭、华澜天(吉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李鸿晶、张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万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玉康、贾良芹:
本院受理的原告沈磊诉安徽万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玉康、贾良芹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17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家栋: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韦诉被告张家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778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执青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鲁建聪诉被告合肥执青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庆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781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俪亚: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妮娜诉被告孙俪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39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啡啡网咖会所: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望元与被告合肥市包河区啡啡网咖会所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23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成静、邵隐、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宝能城分公司、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笑颜与被告彭成静、邵隐、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宝能城分公司、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31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司法评估报告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毛洪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与被告毛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75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毛洪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含罚息)20694.16元,合计120694.16元;以上利息(含罚息)暂计算至2025年1月15日,此后利息(含罚息)按《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极速贷"》的约定继续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4元,由被告毛洪梅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翟一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与被告翟一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76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翟一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借款本金48347.66元、利息(含罚息)4971.2元,合计53318.86元;以上利息及罚息暂计算至2024年9月19日,此后利息(含罚息)按《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利率继续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翟一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律师费1900元;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对翟一诺名下车牌号皖SD21977、车辆识别代号LJ2KP8PEILA015410的帝豪牌小型轿车有权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3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翟一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昌军、王小康:
本院受理原告袁之梅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42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王昌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袁之梅交付合肥新站区新店花园二期东苑E区11幢304室房屋;二、被告王昌军应在上述房屋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后三十日内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在取得产权证后十日内协助原告袁之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袁之梅名下;三、被告王昌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袁之梅违约金30000元;四、被告王小康对本判决第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袁之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00元,由原告袁之梅负担744元,由被告王昌军、王小康负担10856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由原告袁之梅负担350元,被告王昌军、王小康负担417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王昌军、王小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单卫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福文与被告单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宏锐商贸有限公司、陈亚明、武艳萍、黄晓亮、边晨: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与安徽宏锐商贸有限公司、陈亚明、武艳萍、黄晓亮、边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6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顾忠俊:
本院受理原告霍永模诉被告顾忠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顾忠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霍永模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霍永模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荣澜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史方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5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荣澜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许可使用费1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荣澜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损失50000元;三、驳回原告荣澜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海锋: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安耀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泰申建设有限公司、刘帅、许海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23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潘勇:
本院受理原告方明星诉被告潘勇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194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徐泽孝、六安市惠缘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诉你与龚成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154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原告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诉请如下:1、判令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2019年度、2020年度闸口等九组土地租金198232元,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裁判。联系电话:0564-3263571。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彭正: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优益晶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与被告彭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14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朱仁勇:
本院受理原告赵宗睦诉被告朱仁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915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王庆祥:
本院受理原告彭正清诉被告王庆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014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自借款之日至2025年6月13日余欠利息28000元(利息36000元减去已付8000元),后续利息本清息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鲁重阳、孙汉玉、刘业恒: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奥铃体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鲁重阳、孙汉玉、刘业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4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邦言: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忠亮诉被告彭邦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2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恒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胜、袁巧云: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轩顺吊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省恒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胜、袁巧云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11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毕万霖、浙江宸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合肥阿勒踏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毕万霖、浙江宸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43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肖帅: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包河区骏坤百货商行与肖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21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冰:
本院受理的孔青倩与李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35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莫文奇:
本院受理的汪成与莫文奇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43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菜匠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杰六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安徽菜匠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95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亚洲:
本院受理的许翠萍与张亚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812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仁杰: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包河区尹瓦不咔百货商行与陈仁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01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程昌林:
本院受理的丁艳萍与程昌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39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冬霞、李兵:
本院受理的刘丽与刘冬霞、李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748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涂文智:
本院受理的安徽露森娱乐有限公司与涂文智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347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中点:
本院受理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与王中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05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亮: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徐味鲜食品商行与黄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52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银川西地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合肥云艺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川西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994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蔡钟:
本院受理的谢云志与蔡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981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爱琴:
本院受理的李晓朋与王爱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759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0月9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省蚌埠市奥园广场10号楼25层1号;26层3号、4号、5号、7号、14号;27层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共计17套房产。(详见拍卖公告)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2-3713507。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2-3713323(李老师)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许家好:
本院受理(2025)皖0123民初9834号原告洪坐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3民初9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汪志军:
本院受理(2025)皖0123民初8573号原告吴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3民初8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雪晴:
本院受理(2025)皖0123民初9112号原告郭凤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3民初9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梁林萍:
本院受理原告姚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23民初119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合肥市新站区榴芒兔蛋糕店、阮秀芬、姜峰:
本院受理原告邵德坤、合肥市蜀山区榴芒坤蛋糕店诉被告合肥市新站区榴芒兔蛋糕店、阮秀芬、姜峰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578号,因被告合肥市新站区榴芒兔蛋糕店、阮秀芬、姜峰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施晓明: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3844号,原告凌莉诉被告施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杜自: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18212号,原告安徽科乐种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杜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重庆养天和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14118号,原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养天和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昌兵: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28332号,原告陈周诉被告吴昌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福成、童瑜: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2904号,原告尚文芹诉被告刘福成、童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万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一路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泊云速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邦远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白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万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一路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泊云速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邦远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02民初2351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厦门泊云速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答辩意见。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院领取厦门泊云速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答辩意见,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兴节:
本院受理童有翠与胡兴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7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易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涛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世纪正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黎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23民初118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安徽东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生与被告安徽东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91民初14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安徽东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生支付劳务费1471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