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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军: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轩一衡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34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16000元及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0日起按该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佟彪:
本院受理原告朱雪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706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宇: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8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114333.37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19180.8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灿: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76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153446.93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32814.46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路路: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75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39209.51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3507.75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成、白丁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陈成、白丁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成、白丁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借款本金699955.02元、利息(包括罚息)41984.19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24年12月27日,此后按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对被告陈成所有的位于颍州区清河办事处颍州南路399号万霖花苑西区24#楼1201室[皖(2019)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203935号]的拍卖、变卖、折价抵偿款在设定的抵押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1219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陈成、白丁丁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董凤军: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8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176659.45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27394.34元;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岳贝贝、吴东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岳贝贝、吴东波、阜阳市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4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岳贝贝、吴东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偿还借款本金576150.83元、利息5561.42元(利息等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8日,以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对被告岳贝贝、吴东波共同所有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经六路108号翡翠天境30#住宅楼401室房屋[(2021)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376954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抵押权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9617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岳贝贝、吴东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怀友:
本院受理原告谭明艳与被告赵怀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49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赵怀友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原告谭明艳劳务款1459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0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赵怀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尚小磊: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84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43333.29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3390.79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施东虎:
本院受理原告太和县润味源食品店与被告施东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44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施东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太和县润味源食品店支付货款5156元及逾期利息(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施东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俊强: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俊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0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俊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代偿贷款本息13879.3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3879.3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原告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在代偿范围内对被告张俊强名下位于阜阳市颍泉区源强路140号祥源生态城景秀园9#住宅楼1002室房屋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47元,由被告张俊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星昌、贾月菊:
本院受理原告董晓难与被告朱星昌、贾月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3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朱星昌、贾月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董晓难借款本金6437元及逾期利息(从2025年7月8日起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朱星昌、贾月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翠梅: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84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111375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22541.79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翠: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7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97500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19015.23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耿静: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82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119100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23259.76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魏岭岭: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777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39538.36元,暂计算到2025年9月15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1850.86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代晓芹: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620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信用卡本金9028元,暂计算到2025年4月14日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917.78元;此后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按信用卡章程及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款项具体以该银行系统即时显示数据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计息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2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