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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1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6-01-09      新闻来源:

阜阳昕伟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王伟伟、王强、王倩倩: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九为工程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阜阳昕伟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王伟伟、王强、王倩倩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8236号,因被告阜阳昕伟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王伟伟、王强、王倩倩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詹劲波:

本院受理(2025)皖0103民初12346号原告何勇与被告詹劲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梁天乐:

本院受理原告魏明焱诉被告梁天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856号,因被告梁天乐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宇:

本院受理原告杨陈陈诉被告陈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373号,因被告陈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百极利星科技有限公司、王辉:

本院受理原告苗波诉被告安徽百极利星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辉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8463号,因被告安徽百极利星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辉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宸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宗博诉被告合肥宸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004号,因被告合肥宸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点点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点点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6687号,因被告安徽点点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春、安徽掌商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刘林:

本院受理原告高斯诉被告郑春、安徽掌商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刘林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7296号,因被告郑春、安徽掌商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刘林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