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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铁标牌制作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宏硕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合肥西铁标牌制作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8352号,因被告合肥西铁标牌制作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慧怡: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环傲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陈慧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8433号,因被告陈慧怡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伟、产竹红:
本院受理原告徐从有诉被告高伟、产竹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068号,因被告高伟、产竹红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代吉胜、新疆恒邦银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云网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代吉胜、第三人新疆恒邦银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022号,因被告代吉胜、第三人新疆恒邦银商贸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冬梅、刘国斌:
本院受理原告童广新诉被告陈冬梅、第三人刘国斌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1149号,因被告陈冬梅、第三人刘国斌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