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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6-06-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亳州市昊辉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得军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0232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违约金22224.7元;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7月22日10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刘威虎:

本院受理原告张兴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9155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梁寒埠: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0948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截至2025年8月21日借款本金470000元及利息4992.83元、复利499.94元、罚息20085.22元;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年利率6.315%计算至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300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7月24日09时2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优选发到家超市: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永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合肥市蜀山区优选发到家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效勤、丁小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与被告王效勤、丁小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0549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7月21日08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黄正钢、王晓燕: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保证合同纠纷(2026)皖0181民初172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石菲、亳州市积雨云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德龙与你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0698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民:

本院受理原告黄省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志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黄省彬欠款66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66000元为基数,从2025年12月2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3.0%)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省彬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2元,诉讼保全费701元,合计2203元,公告费(凭票据结算)由被告张志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袁玉东:

本院受理原告袁诗宇、袁诗玥诉被告袁玉东抚养费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873号,因需要向被告袁玉东公告送达依法向你公告法律文书,现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宁成龙:

本院受理谢景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64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乔高峰:

本院受理高新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397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辉:

本院受理闫孔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397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辉:

本院受理原告赵辉与被告王颖、赵辉、阜阳鸿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2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和家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耿万进、李海凤: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新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和家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耿万进、李海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6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夫耕、徐侠:

本院受理原告张伟、章冬与被告王夫耕、徐侠,第三人王哲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153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上海丽邱缘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宣科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君泰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江百搭商贸有限公司、阜阳洪煌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云舒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丽邱缘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宣科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君泰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江百搭商贸有限公司、阜阳洪煌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54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号码为61033310042582025092600153550310000001-20000000的票据款100000元及利息(以票据款10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26年4月30日共计300元,本息合计100300元);2、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牛芳、阜阳艺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杨振宇、李伦坤:

本院受理原告王利娟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侯鑫鑫: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京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璃梦星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候鑫鑫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0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脱脱:

本院对原告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丁脱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36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276537.21元及利息、罚息33027.1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俊杰:

本院对原告姚磊与被告朱俊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200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宁波鄞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马玉虎:

本院对原告蒋子军与被告宁波鄞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马玉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0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3241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月光:

本院对原告王天霞与被告王月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款180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来望:

本院对原告程志杰与被告王来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5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14945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连华:

本院对原告胡雨友与被告刘成龙、安徽高配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陈连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159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陈连华、刘成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胡雨友劳务费31162.5元及逾期利息;被告安徽高配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04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陈连华、刘成龙、安徽高配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程飞:

本院受理原告郭治民与被告程飞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程飞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郭治民劳务款17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5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程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可亚:

本院受理原告颍州区于海洋蔬菜批发部与被告李可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3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可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颍州区于海洋蔬菜批发部支付货款1680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22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李可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连春雷、赵建友、岳海涛、阜阳市鸿山河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连春雷、赵建友、岳海涛、阜阳市鸿山河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36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连春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借款本金1500000元、利息(包括罚息)31800.9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25年6月5日,此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阜阳市鸿山河商贸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义务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对被告岳海涛、赵建友各自所有的位于颍泉区金马广场12#北楼107室、阜阳市颍泉区青年路五洲商贸街15幢清秋阁104室[皖(2020)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2462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抵押权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6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连春雷、阜阳市鸿山河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薛志豪: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瑞锦汽车修理厂与被告薛志豪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薛志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瑞锦汽车修理厂支付车辆维修款7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由被告薛志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振与被告韩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韩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李振振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76元,由被告韩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邢帮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桂山与被告邢帮勇、邢闩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邢帮勇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桂山劳务款1353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6年1月4日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张桂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6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邢帮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任少一:

本院受理原告石金胜与被告任少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任少一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石金胜劳务款56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6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2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任少一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亚: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颍泉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亚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颍泉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款23791.7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23年9月6日起至款清偿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8元,由被告张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虎:

本院受理何能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2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6754元及利息;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因维权产生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等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宫平:

本院受理周素勤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11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86.37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棒棒: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君湖会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棒棒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60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晓乐: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君湖会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晓乐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66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叶芳与被告彭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65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喵鲜园食用农产品有限公司、唐俊: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赫旗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喵鲜园食用农产品有限公司、唐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505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宋之寿: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宏忠与被告宋之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503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章平、裴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程发达与被告王章平、裴文娟、第三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43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宇旭网吧、郑宇、合肥融创汇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雲中造型设计融创茂店与被告合肥宇旭网吧、郑宇、合肥融创汇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432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李晓卫名下豫A55A7V号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一辆。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江桂明:

本院受理徐德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9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建:

本院受理秦光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花小华:

本院受理盐城市盐都区新区法律服务所与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喻海祥:

本院受理丁贺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329民初1464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原构皮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蔡金斌:

本院受理原告蒋先昌与被告蔡金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代小刚:

本院受理原告梁霞与被告代小刚追偿权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7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6年7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珠藏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卢青坪:

本院受理原告胡义维与被告卢青坪离婚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7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6年7月22日10时30分在本院珠藏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余朝坤、王静菲: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余朝坤、王静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2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甘炳书:

本院受理原告张健诉你与周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罗飞:

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9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21日15时在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徐秋鹏:

本院受理原告姚欢与被告徐秋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0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郑良才: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丽与郑良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7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洪欢、瓮安芒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禹熙诉被告李洪欢、瓮安芒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25民初590号,原告王明庆、冉利芬、刘元秀、刘元琴、冉先诉被告李洪欢劳务合同纠纷五案,案号为(2026)黔2725民初595、597、598、599、60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袁德群:

本院受理贵州融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7059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安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诉你、徐兴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7722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6年5月22日刊登的,被告为“李兴烨”的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6年6月30日,特此更正。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和嘉庆:

本院受理原告杨成龙与被告和嘉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和嘉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杨成龙支付3400元承揽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和嘉庆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魏莉、侯龙生、吴月明、张雷、第三人合肥鳞鸿娱乐有限公司:

原告合肥轩嘉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刘胜杰、黄春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各被告分别在其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就第三人鳞鸿娱乐公司欠付原告的货款、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公告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8月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史利娟(3412031984****0624):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史利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6)皖0103执3197号,正在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史利娟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元一时代广场5幢1702室【产权证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128189号/房权证合瑶字第8120134867号】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强制执行申请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表、传票、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陶影: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国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陶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管怀东: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爱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管怀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8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邹昭才: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昭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5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何祥青:

本院受理原告张威诉被告何祥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孔飞、胡菊芳: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梦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孔飞、胡菊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5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建: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梦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5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孙晋胜:

本院受理原告许令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7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陈建:

本院受理的原告钟帼歆与被告陈建离婚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楚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楚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28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庆: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画蓝电子产品经营部诉被告刘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5)皖0111民初17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翔、杜静雯:

本院已受理李哲峰与孙翔、杜静雯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 0111民初4933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敏鑫玻璃有限公司、张继敏:

本院已受理合肥钻信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与合肥敏鑫玻璃有限公司、张继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370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本院已受理韩龙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940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斌:

本院已受理合肥市包河区万众智联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与周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338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利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温国平与王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91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翠云:

本院已受理原告合肥市新站区启之运家具店与高翠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579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六楼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昱铭、华澜天(吉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李鸿晶、张奇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坤、合肥景谦外贸服务有限公司、结荆诉胡昱铭、华澜天(吉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李鸿晶、张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114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洪高:

本院受理的原告陆广玉、孔群芝与被告刘洪高名誉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011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爱幼康复有限公司、申青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佩颖诉被告合肥爱幼康复有限公司、申青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804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裴庆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蚌埠家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晶缘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蚌埠家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5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拍宝拍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臧金贵与被告安徽拍宝拍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7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车百度国际拍卖安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臧金贵与被告车百度国际拍卖安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宋长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山支行与被告安娜、宋长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29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亿承服饰有限公司、张鹏:

本院受理原告武凤与被告蚌埠亿承服饰有限公司、张鹏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64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吴兆松: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国诉被告吴兆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956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吴兆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建国款项23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27320元,二项合计257320元;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5年10月10日,之后资金占用费以23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LPR)顺延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建国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寿县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寿蜀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景昭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施维维与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寿蜀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景昭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494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施维维借款本金283383.17元、利息58151.24元,合计341534.41元(暂计算至2025年8月1日,之后利息以283383.1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4%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施维维律师费15000元;三、被告寿县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寿蜀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述第一、二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寿县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寿蜀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安徽景昭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徽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述第一、二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施维维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单松: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安通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单松、第三人安徽华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438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单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安通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4年7月22日起以本金4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3.35%的标准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安通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郑英杰:

本院受理原告熊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安徽程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张晓梅与被告安徽程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安徽程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晓梅课程费用2899元;二、驳回原告张晓梅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邓啟涛: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8280号原告赵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龚书琴: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8941号原告邓余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马玉姣、云帅帅: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9010号原告安徽君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黄祖群: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3254号原告陈宝宁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安徽天迈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钱静: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4208号原告安徽中科美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周先国: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5797号原告王开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仝可可:

原告汪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6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贾成忠、合肥天柱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肥燊德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2807号,原告徐科诉被告贾成忠、合肥天柱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肥燊德物流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公估报告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郑兴舟: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鉴定报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27日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若勇:

本院受理原告季先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56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陆文培、合肥市瑶海区小象机械设备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邬文祥诉被告陆文培、合肥市瑶海区小象机械设备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9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常澳庆:

本院受理原告朱永琪诉被告常澳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30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冉瑜瑜伽俱乐部:

本院受理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与金玉洁,郭先男,鹿玉珠等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10127号《民事判决书》,同时向你送达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金玉洁提交的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2025)皖0102民初10127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一、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与元瑜瑜伽馆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二、被告金玉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欠缴的租金人民币215428.42元;三、第三人合肥市瑶海区冉瑜瑜伽俱乐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631262元;四、驳回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09元,由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负担7861元,被告金玉洁负担2633元,第三人合肥市瑶海区冉瑜瑜伽俱乐部负担771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159元,被告金玉洁负担723元,第三人合肥市瑶海区冉瑜瑜伽俱乐部负担2118元;公告费300元,由第三人合肥市瑶海区冉瑜瑜伽俱乐部负担。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内容:1.依法在(2025)皖0102民初10127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基础上,增加:“被告金玉洁向原告安徽奈斯特婚礼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欠缴租金的逾期付款违约金512050元”;2.依法在(2025)皖0102民初10127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基础上,增加:“被告金玉洁一并承担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631262元的还款责任”;3.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金玉洁的上诉状内容: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中关于上诉人支付租金215428.42元的内容,依法改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租金21120元;2.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宋金虎(公民身份号码3411241989****2815):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浙北金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方良龙、宋金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4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杰: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41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车辆租金、拖车费、车辆闲置损失等费用合计24950元及利息(利息以2495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一倍计算至款清为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万风: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致琪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万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7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7月8日上午10时至2026年7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省蚌埠市财富广场B区1幢1单元4层401号【产权证号: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07125号】,建筑面积:148.37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11层,所在楼层:4层。整体拍卖:委托评估价:1364199元,起拍价:954940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京东网”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2-3713507。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2-3713323。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高道武、刘焕霞、安徽臻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叔娜与第三人高道武、刘焕霞、高学伟、安徽臻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23民初11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安徽云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云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68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腊英、王应培: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春芝与被告彭腊英、王应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3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亿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潘大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飞与被告安徽省亿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潘大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0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奎: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23民初77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天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吴震海:

原告亓明忠与被告吴震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昊震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亓明忠本金30000元;二、被告吴震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亓明忠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亓明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吴震海负担(原告亓明忠已缴纳550元)。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请使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入“公共支付”模块,输入以下缴款码进行缴费,被告受理费缴款识别码为:34150026090825906268。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袁照华: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兴泰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2026)皖0181民初2984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高道武、刘焕霞、安徽臻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叔娜、第三人高道武、刘焕霞、高学伟、安徽臻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2025)皖0123民初1196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戈聿武:

本院受理朱友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24民初154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凌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张传国:

原告张桂军与被告张传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张传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桂军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张传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桂军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桂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张传国负担(原告张桂军已缴纳550元)。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请使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入“公共支付”模块,输入以下缴款码进行缴费,被告受理费缴款识别码为:34150026090822555071。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史志国:

本院受理原告董振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任丘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刘继红

本院受理原告郑永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任丘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丁为亭:

本院受理原告夏晓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6)皖0181民初376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