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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马光德、张邦能、陈文会、马光顺、马显银、马昌、李元敏与被告正朋国强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贵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徐国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张玉飞: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6897号原告都匀市明鑫五金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4日9时在都匀市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佳霖: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713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4日10时30分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陈兴丽、罗维: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98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4日10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何思权:
本院受理刘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02民初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黄涛:
本院受理蒋开国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02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滕中尉、顾宝娣:
本院受理还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903民初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凌云、屈家婷: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8131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唐绾妤、陈建: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8129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安顺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泰州玖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郑纪兵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赵成立、朱新松、王德山:
本院受理陈方顶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朝友:
本院受理陈庆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0329民初2263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原构皮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何佶、尚玉昌:
本院受理杭州中成哆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56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9月9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杨会建:
本院受理贵阳三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9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9月9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苏辉煌、韦旭玲: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9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周康、兰绍群:
本院受理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传伟:
本院受理李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182民初3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宁静然、吴士众:
关于申请人营口市鑫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宁静然、吴士众执行案件(2025)辽0803执恢706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被执行人宁静然名下坐落于营口市西市区芙蓉园小区A5-34号(房产证号:210100900551)依法经过一拍、二拍无人购买,申请人营口市鑫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同意以第二次拍卖的底价144303.12元抵偿所欠的债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确权裁定),经30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汪鹏:
本院受理原告黄萍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6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王先平、彭勇兵、朱帮清:
本院受理原告陈早红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5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王先平、彭勇兵、朱帮清:
本院受理原告孙国林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5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王先平、彭勇兵、朱帮清:
本院受理原告何世丽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5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陈林、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陈林、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案号为(2026)皖1702民初1103号。被告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牛成龙、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牛成龙、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案号为(2026)皖1702民初1104号。被告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金天生、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金天生、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凯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孔玉龙、许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案号为(2026)皖1702民初1108号。被告安徽找我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1108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及证据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鲍成来:
本院受理尹明启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57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殷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嵇绍雷: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5663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魏益东、孙宏全:
本院受理原告徐清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328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400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杨伟伟:
本院受理原告单怀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60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安徽卓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昌所诉被告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卓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7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品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亚细亚胶粘剂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方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6年9月11日16时10分在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费贤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宗宽诉被告费贤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7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本定:
本院受理的合肥百木香装饰有限公司与王本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3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6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邵梦娇:
本院受理的海口市海享狮科技有限公司与邵梦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8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6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晓荣、王琏、郭俊、彭雪:
原告戴诗意与被告杨晓荣、王琏、郭俊、彭雪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654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双方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9月24日0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盛训锡: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亮与被告盛训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69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洪涛:
本院受理的陈宏顶与洪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69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曹二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喆诉被告曹二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4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许志洲:
本院受理的原告石超诉被告许志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7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陶骏: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竹霞诉被告陶骏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佳成:
本院受理的张耀阳与李佳成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3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5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加快: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从兵诉被告王加快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葛翻翻与被告赵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6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攀、李书敏:
本院受理的赵祥俭与王攀、李书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68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育卫: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秦俊电子商务经营部与胡育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3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宏荣: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秦俊电子商务经营部与张宏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3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以楷: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秦俊电子商务经营部与吴以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09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高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龙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粹芹诉被告合肥高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龙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4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军梅:
本院受理原告马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1987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吴露露: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耀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8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吴露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蚌埠耀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手机买断款11106.36元及延迟利息(该利息以11106.36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至该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吴露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蚌埠耀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600元。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元,由被告吴露露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常州市兴之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6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市兴之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4757.05元及利息9639.55元[暂计算至2026年2月3日,之后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款清止];二、驳回原告常州市兴之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原告常州市兴之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负担44元,由被告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156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则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晨风纸品有限责任公司、傅宏石、韦章桂,傅宏峻:
本院受理的原告韦朝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11民初34816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葛鑫:
原告汪模兴与被告葛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花强: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花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标: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六禾农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2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135328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135328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邓警卫:
本院受理的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岗支行诉被告邓警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8日14时3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中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艺林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605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被告2退还原告房屋押金2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被告2退还住宿费864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被告2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高红艳: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仁发诉被告高红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8时4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钢、张婷: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特胜水产品商行与陈钢、张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81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4日08时4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谷和云、付有文:
本院受理的汪跃军与谷和云、付有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68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23日09时2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洋、朱小莉:
本院受理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与汪洋、朱小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5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盼盼:
本院受理的合肥刘丰商贸有限公司与吴盼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9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国华、周韵、李会林、周春景: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被告陈国华、周韵、李会林、周春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桂布、安徽献脉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德播食品经营部与陈桂布、安徽献脉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78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23日0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智华、张树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的王喜银与张智华、张树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71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4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云飞:
本院受理的合肥瑶海区合家欢百货经营部与张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0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4日09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程荣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长江批发市场绿轩食品商行与被告程荣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5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陆巨东: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春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901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陆巨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春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项损失费用9866元;二、驳回原告合肥春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元,由被告陆巨东负担50元;原告合肥春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9元,如有公告费(以票据为准),由被告陆巨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崔勇: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吉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崔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0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本院已受理韩龙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3940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利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温国平与王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3891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克玲: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8101号原告马翠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3民初8280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可九:
本院受理原告孙汉鹏诉被告王可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8334号,因被告王可九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国健:
本院受理原告李国瑞诉被告许国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8380号,因被告许国健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答辩状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汪绍宝: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长源盈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汪绍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8237号,因被告汪绍宝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梓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策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梓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8704号,因被告安徽梓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何孝慧、李雪梅、李维武、李存智、巢湖市思多环保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原告郑硕来与被告何孝慧、李雪梅、李维武、李存智及第三人巢湖市思多环保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1715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徐守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刚诉被告徐守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3365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巢湖市轩俊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自磊:
本院受理原告卢明星与被告刘自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6033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一、被告刘自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卢明星劳务费9100元;二、被告刘自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卢明星逾期付款利息,以9100元为基数,自2026年5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刘自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卢明星支付诉讼代理费2000元;四、驳回原告卢明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元,由被告刘自磊负担。】、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虎与被告安徽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7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陈文:
本院受理原告叶文涛诉被告陈文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1503民初819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兴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凡荣与被告安徽兴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龙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豪客科创产业园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方良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后被告安徽豪客科创产业园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摘要:1.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6)皖1503民初287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及关于案件受理费负担的判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改判上诉人与一审被告安徽兴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扣除被上诉人杨凡荣未履行施工义务产生的替代施工费用121800元后,支付剩余质保金33416元(155216元-121800元),或判令被上诉人杨凡荣向上诉人赔偿因其违约而另行委托他人施工产生的费用121800元,该款项自本案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抵销;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杨凡荣、方良山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2872号案件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成远商贸有限公司、于学亮、唐保柱: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晔超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成远商贸有限公司、于学亮、唐保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5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徽省成远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晔超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57454.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9633.27元[逾期付款利息以357454.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即年利率5.475%),自2023年5月30日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8日止,之后顺延计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唐保柱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安徽省成远商贸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徽晔超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406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被告安徽省成远商贸有限公司、唐保柱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则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周广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27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戴金林: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戴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李文清偿还借款7900元及利息(利息以79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至该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戴金林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8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6年8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省蚌埠市绿地迎宾城(三期)2号楼1单元12层4号【证号:皖(2020)蚌埠不动产权利证明书第0073487号】房产,建筑面积:113.3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15层,所在楼层:12层。整体拍卖,网络询价:512532元,起拍价:35877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京东网”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2-3713507。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55231181(李老师)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王振勇: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吉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振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0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田新宇: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拓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方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6年9月7日08时40分在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卫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洋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卫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文宸兄弟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凯诉被告安徽文宸兄弟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东腾快运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失1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帅帅:
本院受理杨娟与张帅帅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16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莞柳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康合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莞柳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瑞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逊诉被告吴瑞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黄丽:
本院受理原告李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三被告返还原告163352元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63352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付海峰返还原告代付款14000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险费等。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14时1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黄永红、安徽季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永红、杨计明、第三人安徽季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03民初860号已审理终结,民事判决书已于2026年6月26日向你们公告送达,现被告杨计明提起上诉,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民事上诉状和上诉证据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和证据,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左乔云、许跃荣: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左乔云、许跃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3执2965号,本院依法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许跃荣名下位于合肥市合经区芙蓉西路1388号一里洋房33幢1201室房产【不动产证书号:合庐130043226】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网络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搬迁公告、查封公告、评估拍卖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查封)、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上述房产,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286547元,淘宝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212134.47元;取上述询价结果平均值为1249340.7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询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饶双喜:
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与饶双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8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饶双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强支付货款27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8元,由被告饶双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亳州市万慧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镇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敬海:
本院受理原告卜克与你涤除公司登记(备案)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5133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9日15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韩云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2194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22日15点5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祥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顾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浩诉被告张龙、合肥祥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顾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186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追加诉讼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补充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家斌、李保琴: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与被告陈家斌、李保琴、六安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陈家斌、李保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借款本金264060.75元及截至2026年5月13日的利息3853.83元;后续利息自2026年5月14日起,按照《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款清时止;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有权以被告陈家斌、李保琴抵押的位于六安市裕安区碧桂园正荣凤凰城南苑30#楼2904室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2124140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50元,由被告陈家斌、李保琴负担。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请使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入“公共支付”模块,输入以下缴款码进行缴费。被告陈家斌、李保琴受理费缴款识别码为:34150026090855008144。)、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结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张晔: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兵兵诉被告张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16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玉杰,上海老马壹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欣叶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6年9月15日09时40分在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辉3601021970****5837、李薇3601051970****0528、江西省华东电力网络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虹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辉、范建明、李薇,第三人江西省华东电力网络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贾炜:
本院受理原告曹玉成与被告贾炜、贾成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贾炜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7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卢晓宇:
本院受理原告穆效好与被告卢晓宇、合肥邦汇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卢晓宇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4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