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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时间:2026-02-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本院于2026年1月19日受理申请人芜湖市龙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6年1月22日通过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的方式,指定安徽春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4条之规定,本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6日前向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单位:安徽春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金峨南路291。联系人:钟秀春,电话:13966015694;联系人:许群,电话:1815425030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芜湖宏泰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通过线下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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