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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
本院根据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9月10日受理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浙1024破66号,并于2025年12月26日指定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2月23日前向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白云三巷58号耀达大厦20楼;联系电话:1305882668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3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召开仙居齐裕贸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特此公告。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