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山东天仁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武县佳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天仁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无人接受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鲁1723执恢58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4)鲁1723执恢585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