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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诗民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李诗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李诗民名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80号恒通食品批发市场9幢507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5006303号】的不动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80333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256317.73元;综上该房产评估参考价(网络询价均值)为1118325.4元。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李诗民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告知估价结果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拍卖预告书、执行申请书副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估价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辅拍咨询电话:0551-65352864。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