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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张华翰、吴维毓诈骗案、陈国强诈骗案、陈学雷诈骗案、洪必有诈骗案、
林某某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2024年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华翰、吴维毓涉嫌诈骗罪案、犯罪嫌疑人陈国强涉嫌诈骗罪案、犯罪嫌疑人陈学雷涉嫌诈骗罪案、犯罪嫌疑人洪必有涉嫌诈骗罪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诈骗罪案,由西安铁路公安局安康公安处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华翰、洪必有、陈学雷、陈国强、林某某分别使用昵称为“对接老师”的快手账号进入“快手”平台售课的直播间内,以在直播间内发送弹幕消息的用户为目标,冒充直播间“老师”向观看直播的用户发送“对接任务”的私信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使用“快手”语音通话等方式引导被害人开通支付宝“小荷包”程序,利用被害人对支付宝“小荷包”功能不熟悉,操作方式不了解的特性,以开通返利任务为由,继续引导被害人开通支付宝“小荷包”自动攒功能将资金转入小荷包。以需要进入被害人“小荷包”激活返利任务为由,要求被害人向其发送“小荷包”二维并扫码加入,之后以审核任务等话术诱导被害人同意其成为“小荷包”管理员、为其开通“小荷包”资金“转出”和“消费”权限。犯罪嫌疑人张华翰、洪必有、陈学雷、陈国强、林某某分别在获得权限后将被害人转入“小荷包”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出至本人账户。犯罪嫌疑人吴维毓明知张华翰利用支付宝“小荷包”从事诈骗活动,仍提供本人及“林书恒”支付宝账号供张华翰收取诈骗资金使用。犯罪嫌疑人陈学雷明知张华翰利用支付宝“小荷包”从事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本人支付宝账号,帮助张华翰进入被害人“小荷包”转出被害人资金。犯罪嫌疑人陈国强支付宝账号异常无法将被害人“小荷包”内资金转出时,陈国强向犯罪嫌疑人张华翰寻求帮助,使用张华翰购买的“林书恒”的支付宝账号进入被害人“小荷包”内将资金全部转出。犯罪嫌疑人张华翰涉嫌诈骗329648.71元;犯罪嫌疑人吴维毓涉嫌诈骗211181.7元;犯罪嫌疑人洪必有涉嫌诈骗130772.9元;犯罪嫌疑人陈学雷涉嫌诈骗133750.64元;犯罪嫌疑人陈国强涉嫌诈骗14850元;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诈骗6034.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该五案涉及被害人众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具体内容见附件)。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80号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邮政编码:725000。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915-2222768。本公告有效期截止本院审查起诉期限完毕作出决定之日。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