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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涉案财物的公告
各案件当事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历年来长期积压未处理的涉案财物进行清理处置,经过前期的清理处置工作,目前仍陈某某(公民身份号码130634********2316)盗窃案中未能取得当事人联系,现将该案的涉案财物予以公告通知,公告期六个月,请各当事人务必于公告期内办理涉案财物返还手续。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卧龙路111号越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75-89112672)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需清退涉案财物明细表
序号 |
案件当事人 |
涉案财物(元) |
1 |
林婉颖(公民身份号码440781********834X) |
900 |
2 |
李宇晴(公民身份号码130626********6549) |
1314 |
3 |
未知 |
287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