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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朱银杏、周强、冯刘洋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和解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4-24      新闻来源:正义网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本院办理朱银杏、周强、冯刘洋、葛林浩、刘子豪、马昌旗、林江挺、田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与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均自愿与本院签订《公益损害诉前协议》。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诉前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朱银杏、周强、冯刘洋、葛林浩、刘子豪、马昌旗、林江挺、田雷承诺永久删除存储在网店、网盘、电脑、手机等各类存储端的案涉公民手机号码和对应验证码等公民信息。

2、朱银杏、周强、冯刘洋、葛林浩、刘子豪、马昌旗、林江挺、田雷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自愿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并承诺于2025年5月1日之前将侵权赔偿款转至公益账户。朱银杏支付侵权赔偿款9000元;周强支付侵权赔偿款1400元;冯刘洋支付侵权赔偿款1600元;葛林浩支付侵权赔偿款500元;刘子豪支付侵权赔偿款500元;马昌旗支付侵权赔偿款900元;林江挺支付侵权赔偿款1700元;田雷支付侵权赔偿款700元。

3、朱银杏、周强、冯刘洋、葛林浩、刘子豪、马昌旗、林江挺、田雷在国家级媒体正义网上刊登致歉声明。费用由朱银杏、周强、冯刘洋、葛林浩、刘子豪、马昌旗、林江挺、田雷平均承担。

本诉前协议已经双方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23-87656439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