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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赵淑立,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真诚道歉,并承诺以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公民,不再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在此向从我处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示,请消费者停止使用购买的产品,作无害处理或销毁。
致歉人:赵淑立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