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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瑶妨害药品管理损害公益案的公开致歉信及召回公告

时间:2024-12-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及召回公告

本人刘诗瑶,2023年起,在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非正规渠道购入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的减肥药品,后通过微信对外销售,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真心悔过,特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同时提醒在此期间到我这里购买减肥药的广大消费者,停止使用这些减肥药,并请联系我(联系电话:17612835105)办理退货事宜。

致歉人:刘诗瑶

202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