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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鄂宜当检民公告〔2024〕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金平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50立方米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本院拟在公告期满后对陈金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7707178716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