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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安县检民公告〔2024〕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燕民(身份证号码:410527******036215)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49号
联系电话:0372-5103169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