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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贺云飞、冯刚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4-09-13      新闻来源:正义网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公告

宁银铁检民公告〔2024〕8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贺云飞(身份证号码64012219******2133)、冯刚(身份证号码64022119******5111)、尹小东(身份证号码64020419******0030)、张立兵(身份证号码64022119******511X)、杨瑞昌(身份证号码64022119******0935)、赵泽荣(身份证号码64022119******3933)、于化平(身份证号码64020319******1034)、马永红(身份证号码15030419******4513)、闫 龙(身份证号码64022119******0910)、田立军(身份证号码64022119******3614)、孙冬兵(身份证号码32040419******0630)、黄雄虎(身份证号码64042219******1614)、相庆雨(身份证号码32072219******1271)、林涛(身份证号码32070419******2031)、李振荣(身份证号码:64020219******0552)、段家富(身份证号码37132419******0391)、丁宫贺(身份证号码23260219******2314)17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含有苯、二甲苯等有毒物质的、有浸出毒性、易燃性危险的危险废物私自进行排放,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处置费用高达三千余万元,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424号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951-3922328

特此公告。

2024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