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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泽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4-09-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建检民公告〔2024〕1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泽学,男,公民身份证号码21132219******4275。自2023年7月末起,杨泽学利用汞碾子从金矿石废毛堆(品位低的矿石)中提炼黄金,提炼黄金过程中向汞碾子内添加有毒物质汞,并将汞碾子生产产生的废液通过管道排放至其未做任何防渗措施的沉淀池中,经检测,排放的废液中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21-7814165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