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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铜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吕金玉(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15057)、庞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5******210854)、王金珠(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5******210850)、张文付(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5******011070)盗伐林木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徐州市铜山区府中西路)
联系电话:15152801207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