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丹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明亮、赵伟、赵自银、丁涛、丁庆元、张祥等人非法采矿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齐梁路);
联系电话:0511-86928115;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