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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对徐鹏鑫、钟松玉等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金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徐鹏鑫、钟松玉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29号

联系电话:0937-4418516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