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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对韩爱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京检民公告〔2025〕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韩爱美(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8******06281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宗泽路222号;

联系电话:0511-80851656;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