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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井检民公告[2025]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牛小周、吴相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破坏水生生态系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6-6899906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