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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对黎仙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2-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扶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黎仙红(公民身份号码452128******21304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危害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4号扶绥县人民检察院,邮编532199。

联系电话:0771-7526299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