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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对刘志辉、刘水木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2-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惠东县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水木(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13255X)、刘志辉(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302534)、曹计从(居民身份证号码:442528******134614)、丁丰翌(居民身份证号码:442528******024617)、刘广杰(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052517)、马伟城(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20251X)、林海林(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81******062439)、陶贯中(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224010)、梁木建(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042532)、陈海文(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81******28241X)、陈杰鸿(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81******142415)、梁志勇(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082578)、梁春意(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3******222532)等人非法捕捞的行为,以及梁春意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损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三利路三巷一号

联系电话:0752—8999862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