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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对贺作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2-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西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贺作选失火的行为造成林地损毁及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程序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7号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4-8276112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