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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印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谢朝洪在禁渔区、禁渔期的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合水镇印江河段,采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严重破坏地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圣墩路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56-6239616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