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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文进、王俊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2-2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兴检民公告〔20265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周文进(公民身份号码36212919******1918)、王俊民(公民身份号码36212919******3314)非法采矿的行为致使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遭受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东(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3-3682881

特此公告。

202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