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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对徐忆、周志俊等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3-18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丽莲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徐忆(身份证号:332501********0030)、周志俊(身份证号:332528********4012)、李俊林(身份证号:332528********4012)长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78-2209918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