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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九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晶晶(公民身份号码500111******190314)以食用为目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使用弹弓射杀三有鸟类野生动物31只,价值共计10700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6号
联系电话:63426182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