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卫沙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宁夏杞宏缘商贸有限公司、邓金龙(身份证号码:642221******151593)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取土造成国家耕地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955-7656831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