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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对张凯兴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4-01      新闻来源:正义网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6〕1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凯兴(44148119xxxxxx5897)等人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18-87170562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