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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王绮晶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0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京海检民公告〔20265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绮晶(350502******211520)、徐晶(430626******305819)、刘青松(500237******013113)、钟传州(350821******03243X)、肖梅梅(350821******192442)、刘文彬(350821******050415)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10-595548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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