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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石大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新忠(公民身份证号码:640202******292014)、张红涛(公民身份证号码:411024******116213)、张雷雷(公民身份证号码:640221******200652)、马玉成(公民身份证号码:341203******172833)、闻涛(公民身份证号码:640203******120076)、王辉(公民身份证号码:640221******270612)、纳玉林(公民身份证号码 :640111******021219)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199号。
联系电话:0952-2041520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