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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我是苏根柱(公民身份证号:370811******271835),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相关规定,用禁用渔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特此道歉!
致歉人:苏根柱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