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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刘月振(身份证号码:371522********0037),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公益诉讼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承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保证不再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再次为我的不当行为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月振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