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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舒豪对其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5-04-22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李舒豪(身份证号:422825********0015),由于法律意识淡薄,2024年4月以来在三明市三元区经营龙威刺青工作室期间,明知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且未告知未成年人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情形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经司法机关教育,我已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我的上述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权,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我诚恳向广大消费者表示深深地歉意!在此郑重承诺以后再也不给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舒豪

2025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