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致歉信
本人石俊彪(身份证号:211402********4811)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杜绝不良行为,遵规守纪。
特此致歉!
致歉人:石俊彪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