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石玉林
本院受理段余琼诉石玉林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