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斌
关于原告陈妤恩与张斌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