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朱小童
本院受理瓮安县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张显录、你及第三人贵州省瓮安县源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1268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审理。定于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猴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